曾经写过一篇文章,是讲珊瑚虫与腾讯的官司。我当时用了“人治高于法制”的标题,我不懂法,但我懂得道德,腾讯用了不道德的手段获取了官司的胜利,而许霆案则与珊瑚虫案有些类似。
许霆(顺便说说,搜狗拼音输入法还没有词条,估计快有了),2006年4月利用银行ATM机的漏洞,恶意向银行取款17.5万元后逃逸,2007年5月被捕。
2007年12月,许霆被判无期。这是个很出乎意料的结果,网友这么描述“那些贪官不知道贪了几百万上千万才被判十几年,利用银行漏洞取款17万就要被判无期”,很多人把许霆和贪官做了对比,认为许霆被判无期纯属冤枉。“银行ATM机送钱,许霆当然无罪”,而作为送钱的银行,不但不承认自己的失误和过错,还以刑事罪向法院提起诉讼,难免遭到唾弃。
这又让我想起了联想的网上电脑订单出错的事件,去年,联想公司位于美国的ThinkPad在线电脑商店由于程序出错,把价值数百美元的电脑标成数十美元,在几小时内被疯狂抢订,而之后,联想为了维护自己公司的形象不得不按订单价出售。同样是一家公司,这家“广州商业银行”与联想相比,显得恬不知耻!网上甚至有网友发出号召“断绝和广州商业银行的一切往来”。
许霆事件,不但是“广州商业银行”遭到了信誉危机,给广东省摸了不少黑,现在连广东的法院的公信力也让人强烈质疑了,法院无作为,这样的“冤案”都能审出来,拿什么相信你?我亲爱的法律!